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X2022-1104H
本招标项目2022年富裕县多功能型冷库项目(繁荣乡永丰村冷库设备、友谊乡友谊村厂房)已由富裕县人民政府以富政函【2022】40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富裕县繁荣乡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年富裕县多功能型冷库项目(繁荣乡永丰村冷库设备、友谊乡友谊村厂房)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多功能型冷库项目建设。
2.2建设地点:富裕县繁荣乡、友谊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将所有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2.5交货地点:繁荣乡永丰村冷库设备、友谊乡友谊村厂房
2.6招标范围:富裕县冷冻储藏库、制冷设备及玉米加工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475,812.39 元(人民币)。
2.9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1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制冷系统、玉米加工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是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与生产制造商签订针对本项目的购货合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投标人承诺为准;(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评标时,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8.其它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8.3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否决其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裕县繁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富裕县繁荣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2-3220016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徐玉洁 李志超
电 话:0451-87003479
电子邮箱:zjx87003479@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