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二次)
致各投标单位:
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9:00,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应急改造指挥部
地 址:佳木斯市红旗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08876878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5804549732